为保证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审查、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对报送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材料作如下说明,请各单位切实遵照执行。 一、申报材料的几点说明 1.材料总体要求:申报材料重点突出、真实完整;表格填写字迹工整、简洁明了;材料装订依序排列,整齐美观。 2.高级申报材料按三部分装订为三本:一本为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红色封面),一本为代表性成果评审材料(黄色封面),一本为参考性成果评审材料(蓝色封面)。 “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参考性成果评审材料”请参照学校下发的目录分类按序整理。各卷材料的第一页为本卷内容的具体目录。 申报高级职称的继续教育证明需提供统一格式的合格证明件,无需再提供近5年年度继续教育登记情况。 代表性成果评审材料请按成果重要性排序装订,分别标注代表性成果一、二、三、四、五,并与《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信息表》上所填报的顺序一致。 3.《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应认真填写,另须提交任现职以来一个学年所任教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 4.申报者填报《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信息表》,其中符合“必须推荐对象”条件的申报者还需填报《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推荐对象”申报表》。 5.申报者须提供2件代表性成果的论文、学术专著或作品原件,参考性成果评审材料(蓝色封面的)可打印教学、科研系统导出的已经学校教学科研部门审核通过的成果业绩;若未经科研部门审核的成果业绩,则须提供支撑材料。论文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著作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前言、目录、后记、封底。 6.各项申报材料请按规定格式填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一式1份,A4纸张)、《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信息表》(专任教师填写,一式1份)、《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辅导员、“双肩挑”及其他系列申报人员填写,一式1份,A3纸张打印)、《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推荐对象”申报表》(一式1份,A4纸张,未达到的不填)单独装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一式一份,A4纸张)。其他材料均要求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 相关材料的表格及材料整理目录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二、材料审核及公示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审核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各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小组要逐一审核申报者《信息表》和《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对申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