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认定人员须提交材料

(一)初次认定材料

1.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2份,A4双面打印,胶水粘贴,须提交电子稿)。

2.初次认定职称人员花名册(仅须提交电子稿)。

3.认定支撑材料(仅须提交电子版或拍照扫描件):

(1)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高校教师资格证(申报实验技术和非高校教师系列初次认定者无须提供);

(3)硕士申报初次认定业绩材料(申报初次认定初级和博士初次认定中级者无须提供);

(4)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调入认定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调入认定表(一式2份,A4双面打印,胶水粘贴,须提交电子稿)。

2.调入认定人员情况一览表(仅须提交电子稿)。

3.认定支撑材料(仅须提交电子版或拍照扫描件):

(1)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现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3)现职称证书或职称资格确认文件;

(4)现职称聘书或聘任文件;

(5)任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以来的业绩材料;

(6)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评审人员须提交材料

(一)《资格审查材料》种类及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

(1)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学历;

(2)推荐单位要通过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对学历进行验证,若学信网无法查询,需调阅毕业生登记表查证;

(3)职称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分支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辅导员除外),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规定的十三个一级学科门类,同一一级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分支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申报实验技术专业和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无须提供。

3.任现职的职称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已验证的复印件。申报高级职称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五年(2019-2023年,博士申报副高至少近两年)的考核表,申报中级职称提供任现职以来近四年(2020-2023年,硕士申报中级至少近两年)的考核表。

5.“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仅申报双师双能型职称人员须提供)。

6.讲座或会议主旨发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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