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程师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担任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及以上;

  (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及以上;

  (五)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及时参加初级职称评审,但成绩突出、贡献较大,表现良好,根据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对比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可直接申报参评,具体如下:

  1.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9年及以上。

  备注:符合第五项的参评人员需提供相应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和业绩材料。

 

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二)本科毕业或获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

  (三)大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满2年;

  (四)中专、中职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满4年;

  任职年限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身体健康,个人自愿,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转业进入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申报参评职称,不受资历、台阶限制,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成果等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材料准备和顺序要求
  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按以下顺序准备参评材料:

  1.《    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不装订,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单位统一装袋单独提交;

  2.职称申报材料封面(附件2);

  3.评审材料目录(附件3);

  4.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等相关佐证材料;

  5.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助理工程师和民营企业未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直接参评中级的不需要提供);

  6.连续4年任现职的聘任书复印件(申报助理工程师的不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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