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普事业发展,根据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娄人社函〔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工作,从事科学传播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截止日2024年10月11日(含)前已达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职称评审。
(二)以下情况除外:
1、已达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且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申报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职称,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二、专业领域及层级设置
(一)专业领域
科学传播专业分自然科学传播和社会科学传播两个领域,包括科学传播研究、科学传播实践两个方向。
(二)层级设置
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名称为助理科普师;中级为科普师;高级为高级科普师、正高级科普师。初、中级职称由娄底市科学传播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高级职称由省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三、申报方式
1、根据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初中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线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料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线下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纸质版。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
2、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初次认定职称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评审,直接认定其科学传播专业职称,具体要求详见《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娄底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3个规定的通知》(娄人社发〔2023〕12号)。
3、网上申报、审核途径详见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娄人社函〔2024〕7号)。
四、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基本条件按照《湖南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科协通〔2022〕25号)执行。
2、事业单位有申报意向的人员,需与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确定本单位是否有技术岗位职数空缺,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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