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评价政策,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制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要求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地区标准,推动职称评审改革落地见效。
  
  近年来,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猛,现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456家,从业人员2.5万人,2023年全年营收达到618.3亿元。从业人员急剧增加,但人员整体结构矛盾较为突出,高层次人才存量不适应行业和经济发展需要。以前,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审依据《湖南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在评价标准条件设置方面,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岗位结合还不够紧密,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领域发展和工作实际还不相适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文件精神,深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分类评价机制,推动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认真梳理近年来相关政策文件,紧密结合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形势和前几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实践,多方征集行业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建议,形成了《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办法》。
  
  二、主要特点
  
  文件突出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突出服务产业发展。《办法》坚持引导广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及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立了向在招才引智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做出重大成绩,主持或参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课题,以及积极参与行业重大活动、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擦亮行业品牌等方面倾斜机制。
  
  二是突出人才分类评价。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性强,从业人员分布在不同单位,岗位类型多样,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和侧重点各不相同,《办法》专门区分企事业单位、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3类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制定了评审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要求,适应不同群体能力素质要求。
  
  三是突出职能任务创新。为引导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传统领域向高端新兴业态转型,《办法》把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技术和模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创新产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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