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科研,充分发挥财政科研职能作用,更好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启动2022年度湖南省财政科研基地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课题
(一)名称及研究任务
1.课题名称:湖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效益及风险防范研究
研究任务:总结湖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整体情况,分析评估其整体经济社会效益;结合调研,分析湖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评估湖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风险;加强湖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和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2.课题名称: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因素及提升路径研究
研究任务:总结评价目前会计信息质量现状、不足及影响;分析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因素;针对影响因素提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途径。
(二)资助方式
资助经费为10万元,下达中标通知书后拨付50%,其余50%待课题验收后拨付。中标课题组负责人应签署承诺书,确保课题组具有相应研究实力和充足的研究时间,撤消课题或课题鉴定验收不合格的收回全部资助经费。另外,为鼓励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成果转化率,对被国家相关部委、湖南省相关部门采纳或者得到肯定性批示的优秀成果将通报表彰,并给予不超过5万元额外奖励。
二、一般课题
(一)研究范围
申报课题应立足湖南省财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以及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预算管理、国库管理、市县财政管理、会计管理等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自行研究确定选题、任务、内容等。
(二)资助方式
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对符合工作需要的将立项支持,下达立项通知书。申报者收到通知书后可自行开展研究,完成研究后可向省财政厅申请成果认定,研究成果评审为一等奖的,资助3万元;二等奖的,资助2万元;三等奖的,资助1万元。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全省财政系统、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鼓励理论研究和实务部门联合申报。
(二)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一般课题不作限制。课题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没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非课题负责人)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课题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有关规定,如存在弄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