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档案局《关于做好2022年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档函〔2022〕2号,以下简称《省档案局通知》)和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函〔2022〕26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为常德市内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

本范围不包括:

1.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档案主管部门处罚的直接责任人员,在重大责任事故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造假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

1.2022年度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集中申报时间等详见《省档案局通知》,可在湖南省档案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查看。

2.馆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7年;

(2)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4年;

(3)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2年;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助理馆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4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2年;

(3)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4.管理员,须具备大学专科、高中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注:上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二)破格申报

申报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放宽前述资历、学历、年限等限制。

1.在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2.在档案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其主要业绩得到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认可;

3.取得的档案相关专业研究成果在省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档案工作创新项目或试点项目,经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鉴定,达到该领域国内先进水平;

5.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

6.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性工作。

(三)同级职称转评申报

非档案系列职称的,从事档案工作已满1年,可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职称。取得同级别档案系列职称后,任职时间从取得非档案系列职称起合并计算。

(四)特定人才申报

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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