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学历、资历、年龄等申报条件,可按《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录:相关词语或概念解释
1. 凡冠有“以上”的含本级或本数量,“以下”的不含本级或本数量,如“2年以上”含2年。
2. 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
3. 资历:指从取得现职称起至申报当年为止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
4. 主持:领导项目(课题)团队开展工作,在项目(课题)工作中起到主导作用,对项目(课题)负总责,在科技项目中指项目的第一、第二主持人。
5. 主要完成人:指在完成研究项目中的项目(任务)责任人及承担关键或重要技术任务的分项技术主管或技术骨干,在项目组中起到主导作用,在项目申请书、合同书、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证明业绩成果并记载团队人员组成的文件材料中,除项目主持人外,所有参与人员署名排序前3名者。从事辅助性工作任务的人员,不能视为主要完成人。
6. 参与完成:指在项目组内,在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参加项目全过程并承担技术性工作的完成人,其认定条件为该人员在项目成果报告所列名单中的主要参加人员,排序不限。
7. 国家级科研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原973、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科研项目。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的子项目视同国家级项目。
省(部)级科研项目:指国家各部(委),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等根据国家科研计划下达的科研项目。
市(厅)级科研项目:指有关省直单位设立的各类科研项目、以及地级市(含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等根据国家、省科研计划下达的科研项目。
8. 国家级科技奖励:指经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等。
省(部)级科技奖励:指经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等。
社会科技奖励: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工作机构备案的社会科技奖励等。
9. 成果业绩证明:奖项等以获奖证书为准;项目等以验收合同为准;企业项目应有相应完整的合同书、委托协议、立项书、结题书等证明材料;所涉及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应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所涉及的报告采纳需提供采纳证明(含领导批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研究报告指结合科技项目提供的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