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建设需求,统筹考虑中心建设需求进行推荐,并承诺在建设期间给予持续稳定的建设所需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四、申报要求 (一)强化诚信管理。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中心负责人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及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申报单位和申报负责人必须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管部门应重点审核所推荐中心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并对此负责。 (二)推荐方式。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通知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推荐不属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不予以受理),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以邮戳时间为准)。 市州推荐的中心(不含省直管试点县市)由市州科技局审核并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省直管试点县市推荐的中心由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局。 国家高新区、省直部门(厅委局和省直厅局级事业单位)、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湘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等单位推荐的中心,由相关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局。 (三)其他要求。涉密中心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五、申报受理及推荐时间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至6月11日17:30。 2.组织推荐。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于2023年6月23日前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1414室,邮编:410013)。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