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10.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1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原件(1份),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业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要求提供该证书。
12.《申报评审2023年度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1份)。
上述评审材料的第3-10项,均须申报人所在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印章。
二、注意事项
1.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均为材料报送截止日,即中级职称为10月24日(含),初级职称为11月7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版权页所载日期)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3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2.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完整,不得漏项。
3.所有参评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原则上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2袋。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4.所有参评材料中除2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个人述职报告、《参评人员花名册》分别单独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报送指南规定的内容及顺序要求装订成册。
5.凡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未按要求整理材料的,考虑到档案工作性质,在材料评审环节予以扣分。市档案系列职改办接收申报材料后,不另行通知申报人补报材料。
6.参评材料除相关表格外,其他证明材料只须提供复印件,所有材料由申报人或申报人所在单位自留底稿,待评审结束后,退还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其他材料一律不予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