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传授技艺和培训技术工人。
六、业绩、成果要求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毕业七年或专科毕业九年)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二)参与市厅级1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关键技术研究、方案制定、机电设备的成套技术及安装调试工作,项目通过相关方面的验收。
(三)参与完成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及其相关任务2项以上,成果通过鉴定验收。
(四)参与完成市厅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1项以上,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
(五)聘任为技师并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技能人才,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获得市厅级以上技术能手等相当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1项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获得1项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4、在市厅级以上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5、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较复杂的操作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外语、计算机水平和继续教育要求
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
外语、计算机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外语是跨文化沟通能力的重要体现,应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具备、提高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申报参评中级职称的,外语、计算机水平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设置为权重项一般分别为3%,设置为加分项一般分别为总分值的3%。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评价结果(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为准,设置为权重项为3%,设置为加分项为总分值的3%。
八、破格申报条件
(一)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市厅级技能大师等荣誉,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二)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
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作者)。
九、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