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书模板和填写说明,同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项目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已签字的扫描件)等。 2、2023年度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统一从2024年1月1日起,项目的执行期原则上为两年以内,最高不超过三年。 3、2023年度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资金将在2024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推荐 1、推荐单位须按照《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度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对项目申报人资格和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认真履行推荐职责,把好推荐关。 2、推荐单位对合格项目进行网上推荐,并从系统中导出推荐项目汇总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行文一式二份邮寄至长沙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不在推荐函中的项目不予受理。 3、推荐单位: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部属、省属及市属)、三级医院的,由其科技管理部门审查,由院校、科研院所、医院行文推荐。二级及以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行文推荐。其他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由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行文推荐。 依托单位属湘江新区或各区、县(市)的,由当地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审查行文推荐。 六、申报材料 市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未立项前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立项后从网上下载打印申报材料2份,个人和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并附“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再由推荐单位盖章后交至市科技局主管处室。 七、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17:00止,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