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线上申报、企业线上审核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23日(含);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23日(含);

2.中级非工程系列(如农业、自科)

个人线上申报、企业线上审核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23日(含);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23日(含);

3.中级、初级工程系列(农业、林业等除外)

个人线上申报、企业线上审核时间:2024年9月6日-9月27日(含);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9月6日-9月27日(含);

注:(1)线上线下同步审核材料,企业线上公示完并推荐上报后,即可提交纸质资料。

(2)目前,网上申报系统暂未开通,请大家先准备纸质版申报材料并将评审表、评审材料一扫描制作成图片格式或PDF格式文件,系统开通后再登录系统提交职称评审申报信息及电子档材料,预计系统将于8月1日以后开通。

(二)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及联系电话

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三一路2号)行政楼406室,联系电话:0731-84020027、84020836。

注意事项:以上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均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请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尽早提交纸质资料,避免最后时间扎堆申报。

四、资历要求

(一)初任类

1.申报人为首次申请职称认定(之前没有办理过职称初任手续或享受过初任政策)。

2.大专毕业满3年、本科毕业满1年、双学士学位毕业当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与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具备上述条件之一,且在上述年限内一直从事与申报专业相关专技工作,可认定初级职称。

3.硕士毕业后从事与申报专业相关专技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当年,可认定中级职称,若取得硕士学历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年限申报。

4.企业博士后2020年12月1日后出站,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从事与申报专业相关专技工作的,可认定副高级职称。

(二)评审类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1)本、专科学历,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以前取得初级职称);

(2)硕士学历或双学士学位,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4)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初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技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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