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备案表、职称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上年度税后工资薪金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和纳税记录);
  
  (三)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论文、著作(论文、著作只须提供封面或关键页面);
  
  (四)申报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证明材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证明材料、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五)其他业绩、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
  
  由单位审核申报资料原件,审核人在申报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顺序胶装成册。
  
  六、申报流程
  
  01
  
  企业申报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坚持民主推荐、择优推荐的原则,企业内部确定推荐申报对象。企业通过“长沙人才智慧导航”申报并上传申报资料原件扫描件。
  
  02
  
  资料审核
  
  湘江新区民社局、各区县(市)人社局、园区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市人社局对申报对象的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企业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人社局。
  
  03
  
  专家评审
  
  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申报对象的业绩、成果、贡献、创新能力、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
  
  04
  
  实地考察
  
  市人社局联合市委人才办、产业链办等相关部门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结合申报条件要求,着重考察拟入选人员的业绩、成果、贡献,择优确定最终拟入选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后,进行公示确定。
  
  05
  
  公示确定
  
  拟入选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06
  
  发文发证
  
  公示无异议后,印发入选文件、颁发卓越工程师证书。
  
  07
  
  资金拨付
  
  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个人社保卡账户。
  
  七、工作要求
  
  01
  
  高度重视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卓越工程师评定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安排专人全力做好资料审核、考察等相关工作。
  
  02
  
  积极宣传发动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发动企业推荐申报,确保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03
  
  从严把关审核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采取大数据比对、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对象提供的资料严格进行审核,了解、核实申报对象主要贡献和作用发挥情况。评审专家要严格评审,确保专家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
  
  04
  
  严禁弄虚作假
  
  申报对象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资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对象的参评资格,并不允许再申报长沙市卓越工程师。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专业技术人才)
  
  张卫平 0731-84907679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技能人才) 
  
  蔡江 0731-84907917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社局22楼2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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