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提前一年申报参评高一层级职称。

  ③突出抗疫表现。申报参评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能力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重要考量;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累计工作1个月及以上的视同完成下基层服务时间;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疫情防控一线的病例、总结、报告等可替代论文。

  上述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参评人员首次申报现有职称的高一层级职称。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须填写《2024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见附件5),并按要求审核盖章后,随参评材料提交。

  6.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和部队转业调入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参评取得职称,不受资历、台阶限制,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相应资历、台阶条件进行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在完成专业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后,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单列参加综合评审。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评审不单列,参加本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报参评。该类人员须填写《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和部队转业调入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见附件6),并附相应佐证材料(含《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调入企事业单位任职文件等)。

  (二)“基卫高”评审

  “基卫高”分为医、药、护、技四大类,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具体评价指标由各市州按照《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实施方案》(详见湘卫人发〔2022〕5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自行制定。

  各市州“基卫高”评审实行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原则上应采用客观指标。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和科研不作要求,重点评价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运用专业理论考试、个人述职、面试答辩、能力评价、代表作评审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评价。为提高职称评价的准确性,必须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同时可增设病案分析类答题环节。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详见湘人社发〔2019〕67号文件),在乡镇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仍在乡镇岗位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单独申请评审职数并单列参加“基卫高”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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