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任教学学科进行申报;小学学段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及综合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四个学科之外的学科)进行申报。岗位设置单位有2个及以上职数时,必须综合考虑学科平衡。

  4.评审职数要求。学校(单位)根据市职改办核准的评审职数,组织符合参评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岗(专业)申报。2024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原则上采取差额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原则上采取等额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5.申报途径。事业单位专技人才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以其它渠道申报参评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佐证材料,由其人事代理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单位推荐申报。民办中小学教师由其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单位按属地原则推荐申报。 

  五、评审程序

  (一)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

  1.个人申报。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自主对岗(专业)申报,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作出真实性承诺,同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和《告知承诺事项公示表》亲笔签名确认。

  2.学校(单位)推荐。学校(单位)按照规定要求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7 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 70%。推荐委员会应在《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并将拟推荐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高级职称记分公示表和承诺事项、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和《告知承诺事项公示表》以及《邵阳市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记分公示表》相应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推荐学校(单位)对参评人申报材料真伪负责。

  未按推荐程序和公示要求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3.实地考核。各单位按《2024年度邵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实地考核方案》要求组织实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连同职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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