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仅申报正高职称人员须提供)。学术讲座须提供由科技处备案的讲座登记表。

7.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非破格人员无须提供)。

8.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非该类人员无须提供)。

9.任现职以来反映其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现实表现和结论有关材料(未受处分无须提供)。

10.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业绩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

·综合表现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4双面打印,胶水粘贴,分别单独装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1份,A3双面打印,单放不装册,须提交电子稿)。

3.个人述职报告(申报高级人员一式5份,申报中级人员一式1份,A4双面打印,胶水粘贴,分别单独装订)。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履职情况、主要成绩和经验、工作中的问题、学习情况及今后设想等,2000字以内。

4.《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5.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不装订)。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湖南科技学院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个人师德师风表现情况的回顾、分析和审视,500字左右。

6.师德业绩表现材料。师德师风相关奖励证书和先进事迹报道等已验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7.进修培训佐证材料。国内或国外访学、留学和培训进修的选派文件、合同、协议、签证、往返交通凭证、留学证明等。

8.外语水平材料复印件。以下项目可作为外语水平的有效材料: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省线合格标准(不低于50分),申报正高级要求A级、副高级要求B级、中级要求C级。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的PETS-5(英语)、TNF(法语)、NTD(德语)、NNS(日语)、ТПРЯ(俄语),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3)参加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4)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雅思考试(简称IELTS),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5)参加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6)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

9.计算机水平材料复印件。以下项目可作为计算机水平的有效材料:

(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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