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0%。已设置正高级岗位的省直中小学校(单位)应合理把握评审节奏,可按不超过空缺岗位数进行“对岗申报”,推荐指标数不超过9个(见附件1)。
3.各市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的结构要与辖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相适应,原则上每校不超过1个。其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学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学机构正副职)的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见附件2)。近五个学年度(2019年下学期—2024年上学期)教学工作量均达到同学科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2/3及以上的学校党政副职领导可按专任教师申报参评。作为专任教师申报参评职称的学校党政副职领导须在学校公示其个人工作量,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
(二)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岗位由各市州、县市区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确定设岗数量、设岗学校和岗位基本要求(设岗学校应设置在本地亟需优秀教师的乡村学校),原则上农村人口超过10万的县(含县级市、区)不超过1人。各地设岗年度方案由各市州人社、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于2024年10月25日以前将电子版(含Word和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hnsjytzgb@163.com),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再通过市州人社、教育行政部门政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设岗。
四、申报与评审方式
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资格审查材料(即“申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业绩评审材料(即“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业绩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审核途径具体按照湘人社函〔2024〕72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五、推荐评审程序
各地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执行个人申报、学校(单位)推荐、县市区考核、市州审查推荐等程序。省教育厅对申报人进行材料复核,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专家评审环节。通过审阅材料(含实地考核资料,见附件3)、观看教学案例和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集中评审,综合平衡、择优确定评审拟通过对象。面试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材料申报
2024年度中小学(含基层中小学,下同)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评审材料要求统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向社会公布,申报人自行下载审阅。
(一)教学视频材料。参评正高级职称的人员须提交一个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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