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的项目不少于总数的70%。鼓励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参与申报教改项目,联合开展项目研究攻关。以高校及教科研机构领衔申报的项目,其团队成员中中小学一线教师(含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不含教研员和高校教师)的比例不得低于50%。
(三)关于项目组成员。教改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已承担前两届教改项目主持人的,本届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且不得超过2项。
(四)关于选题要求。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等方面,自主选题。不接受与基础教育无关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类选题。
(五)关于项目调剂。重点资助项目与一般资助项目分开申报,申报名额不相互调剂。重点资助项目立项未通过的,不参加一般资助项目评审。
(六)关于不得申报的情形:
1.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国家、直属部门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研究等项目立项支持的;
2.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国家、省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支持的;
3.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省级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的;
4.同一内容的项目,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
5.同一内容的项目,已在前两届教改项目立项的(含重点和一般资助项目);
6.其他被省教育厅认定不可申报的情形。
五、申报方式
(一)认真填写申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个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所填信息经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单位评选审核,由市州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厅。本届申报不用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书加盖主持人所在单位(或主持单位)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单位)公章后,制作成PDF版本(带公章),连同word版本一同报送。申报书字体字号使用宋体五号;封面第一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不要改变栏目和规格;如因篇幅原因需对表格进行调整,应当以“整页设计”为原则。
(二)规范汇总整理。各市州将项目申报书汇总后,请逐一标注项目序号,按顺序存放于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市(州)第三届基础教育教改项目申报资料”。文件夹中还需建立两个子文件夹:“项目汇总表”和“公示材料”。“项目汇总表”中存放《第三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需盖章的PDF版和Excel版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