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成果。课题研究组成员3—6人,应体现理论部门和实务部门、省直机关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相结合。

2.申报重大课题者,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二级以上律师或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律师或获得硕士学位。

3.申报人(课题主持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研究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

4.承担湖南省司法厅课题已结题的,可以申报本年度课题。承担其他单位课题未结题的,申报本年度课题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课题申报材料包含《课题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电子版可从湖南司法行政网下载)的原件及电子文本。《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课题论证活页》5份(每份单独装订)。纸质资料交至湖南省司法厅(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804办公室)。电子文本(申请书需PDF版)请发送至邮箱sftfzyj@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2025+申报课题名称+申报单位”。

2.申报时间。接收电子材料的截止时间是2025年4月30日(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接收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到4月30日下午5点之前,地点是省司法厅804办公室。

3.特殊情况。对于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我厅根据课题方向确定具体承研对象。

四、其他

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研究课题应在合同规定期限提交最终研究成果(除有特殊完成时限要求之外)。

自2022年度开始,我厅已从厅课题结题成果中择优推荐认定为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

联系人:宁亚奇 唐郢

联系电话:(0731)845864448458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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