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组成的量化评分小组,并制定具体评分方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量化评分小组须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和程序进行评分和公示(附件3、4),评分结果由量化评分小组组长、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由审核人、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4.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报送的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区县(市)卫健局、人社局进行复审。市职改办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评委会对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有效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其后取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职称外语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本年度基卫高评审的有效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2020年11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三、综合评审有关要求

(一)基卫高评价指标体系中,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占比为评审总成绩的45%,面试评分占比为评审总成绩的30%,用人单位评分占比为评审总成绩的15%,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继续教育、科研成果奖项、行政性综合奖项(县级及以上党政群团)等其他指标评分占比为评审总成绩的10%。

(二)根据省、市职改办有关文件要求,基卫高正高评审通过率控制在参评人数的40%以内,副高评审通过率控制在参评人数的55%以内。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总体评审通过率正高级职称不低于其总参评人数的30%,副高级职称不低于其总参评人数的45%。

(三)面试预计12月中旬进行,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参评人员按抽取编号顺序参加面试答辩,评委根据面试答辩情况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作为参评对象的面试成绩。

(四)经综合评审,获得出席评委数量2/3以上者(含)赞成票的确定为拟通过人员;票数相同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通过。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可享受如下政策。

(一)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推荐参评。

(二)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加3分。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提前一年申报参评高一级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还可破格学历(具有医药卫生类大专学历可参评正高级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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