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2) 首次发表日期栏: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注意:日期具体到日,首次发表日期应该比开发完成日期要晚,最少要晚一天。

 

3、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 独立开发: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 合作开发: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3) 委托开发: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4) 下达任务开发: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4、原始取得权利栏

 

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5、继受取得权利栏

 

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始取得权利的不填写此栏):

1) 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

2) 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3) 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

注:如果以公司名义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那么著作权人就是公司,和个人没有关系

 

6、权利范围栏

 

权利范围是指著作权人取得的权利是全部还是部分。取得部分权利的,应当注明具体权项,选择填写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权利。

 

7、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

 

需要填写的内容项

1)软件的硬件运行环境

2)软件的软件运行环境

3)软件的开发语言以及语言的版本号

4)软件的大小行数

5)软件的功能和技术特点

 

8、申请者栏

 

1) 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企业申请一般提交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 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3) 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二)  鉴别材料(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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