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与论文(文字稿与电子稿各1份)、其他成果复印件一起于2023年9月底前上报省教育厅思政处,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结项评审。
2.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于2023年9月15日前提交正式书面申请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项目延期最长一年,最多一次。
3.如2023年9月15日前因成果出现严重政治问题、质量问题、科研诚信问题等,按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或撤销项目处理。
四、项目经费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立项的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在2021年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中给予经费支持。项目作为省级教改项目,纳入高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配套保障,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适时对以上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