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促进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 
第五条推进网信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改革创新。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标准的首位,要求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爱岗敬业,科学公正,勤勉尽责。通过个人述职、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评价,强化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责任,对学术和执业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2.突出对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充分体现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突出评价专业能力、业绩和贡献。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分类完善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标准。改变在成果评价中过分依赖论文、论著的局面,推行代表作制度,建立成果代表作清单,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对于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注重实际贡献。引导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创新思路,提高专业素养,积极投身网络强省建设。 
(二)创新评价机制 
1.丰富职称评价方式。通过考试考核、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抽样评估等多种评价方式开展评价。为涉密部门和特殊技术人才开辟特殊通道,采取特殊评价办法。 
2.畅通职称申报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限制,畅通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在推进网络强省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能力要求,重点考察工作业绩。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注重业绩、能力、贡献评价,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网信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一般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六条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类,主要适用于从事: 
(一)网络空间安全相关基础性技术、前沿技术、关键技术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网络空间安全相关产品设计、开发、生产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网络空间安全相关风险评估、安全测评、产品检测、安全运维、应急响应、标准规范编制、数据安全保障、安全监管、安全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网络技术应用专业类,主要适用于从事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等新技术的行业管理、开发应用、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互联网治理专业类,主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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