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取消三年课题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课题申报人应于7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1)及课题申报信息表(详见附件2)发送电子版至邮箱hnscks096@163.com;另须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存档,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6日前邮寄或送至湖南省财政厅。
(四)课题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结项,可提前申请结项,申请时应提交字数不少于20000字的研究报告,并依据研究报告形成不少于2000字的咨政报告。
(五)此次申报组织工作由湖南省财政厅科研所主办及解释,由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湖南省财政厅与湖南大学共建的湖南省财政科研基地)承办。
邮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科研所(邮编4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