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立项指导课题由依托单位给予科研经费。 (二)一般课题 每项一般立项资助课题的资助额度为2万元,一般立项指导课题由依托单位给予科研经费。 四、课题申报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报需由推荐单位推荐。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均可作为推荐单位向我委推荐课题。 (二)各推荐单位和依托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课题的申报条件、研究方向和要求、科学性进行形式审查,并严把课题质量关,严禁学术不端行为,且同一课题不得向财政出资单位重复推荐。经省卫生健康委形式审查通过率低于50%的依托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重复推荐课题一律不予立项,并取消申请者的1年申报资格。 (三)超过研究期限2年以上的课题,视为自动终止课题,省卫生健康委将收回课题财政拨款剩余经费。2020年及以后立项的课题,依托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资金配套,将暂停依托单位申报资格,待其落实到位后再按相关程序予以恢复。涉及科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应当提供相关的伦理证明。 (四)课题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审核、推荐和评审。申请者需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登录个人账号(如无账号需进行注册)进入科研课题申报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附要求进行网上填写和申报。依托单位(如无账号需进行注册)和推荐单位应根据系统内附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审核和推荐。对初审合格的课题,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 (五)2022年6月30日16时后,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在线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推荐单位应于2022年7月6日16时前完成网上审核和推荐,逾期将不再受理。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