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卫生健康委所辖医疗卫生单位须按时完成本单位上年度学分审验,并将审验数据上报至市州卫生健康委。 2.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及联系单位须按时完成上年度学分审验,并将审验合格数据上报至省继教办。 3.省继教办备案后,科教信息平台生成学分合格人员的年度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证明。 4.科教信息平台将学分合格人员的数据信息推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即视为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专业科目60学时培训任务。 四、学分审验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要按要求做好本辖区、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年度学分审验工作。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将学分录入要求通知卫生技术人员,并及时准确录入、审核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当事人所获年度学分予以作废,并予以严肃问责。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