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

基层中小学资深乡村高级教师

1.申报范围: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且申报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不足2年、申报时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目前还是中级职称(满5年)、符合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2.申报条件:符合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实施对象的教师,也符合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且近5年教学工作量饱满(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学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

四、申报推荐条件

1.申报条件要求。参评人员必须符合《办法》规定的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学历、资历与教学工作量、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年度考核、教师资格等基本条件要求。

2.学科申报要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初中学段按现任教学学科进行申报;小学学段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及综合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四个学科之外的学科)进行申报。岗位设置单位有2个及以上职数时,必须综合考虑学科平衡。

3.岗位及职数要求。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一级、高级职称,根据市职改办核准的评审职数,按照自主“对岗申报”要求,岗位设置单位对空缺岗位组织推荐。其中,高级职称申报按不低于 1:2 的比例组织差额推荐(完全符合申报条件人数不能满足差额推荐要求这一特殊情况除外、资深乡村高级教师除外)。岗位设置单位同一学科使用2个及以上高级评审职数时,该学科不得组织等额推荐,且评审职数不得分开使用,当所有参评对象满足不了差额推荐要求时,岗位设置单位应调整申报学科或减少使用评审职数。

4.申报途径。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其人事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通过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才,由其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申报参评时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证明。

五、职称申报评审程序

(一)成立各级考核评审推荐委员会

1.教育局考核评审推荐委员会。全面负责高级教师申报工作,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工作。

2.校级考核评审推荐委员会。每个校级考核评审推荐委员会由学校职代会推荐产生,人数必须是单数,且不得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得少于70%,全面负责本校教师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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