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13号)文件精神,凡在我市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且申报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申报时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标准的教师,可在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时统筹评审,单列评价认定为资深乡村高级教师。取得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限定在特定实施范围内聘任,按所聘岗位等级享受同等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福利待遇。2022年度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启动,预计12月25日前完成评审。
二、基层卫生系列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75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133号)等文件精神,凡在县级医院(不含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市辖区)、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不含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市辖区)、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职称。取得基层卫生职称人员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其职称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一经单位聘任,享受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福利待遇。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执行。2022年度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启动,原则上在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评审。
邵阳市人社局将严格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着力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不足、机制不活、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不断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吸引力,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
感谢您对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宝贵建议,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