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监察专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  员: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全程参与监督职称评审工作;参与评委专家的确定与监督,对评委专家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对评审期间重大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受理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  任: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

成  员:成员包括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校地校企合作处等主要负责人和教师发展中心有关人员及二级学院院长

主要职责:按照参评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审查结果;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审查结果。

(四)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委员会

主  任:分管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工会、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制订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对参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测评结果。

(五)教学业绩测评委员会

主  任: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成  员:教务处、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创新创业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

主要职责:制订教学业绩测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教学业绩测评;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测评结果。

(六)科研业绩测评委员会

主  任:分管科研工作校领导

成  员:科研处、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院长

主要职责:制订科研业绩测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科研业绩测评;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测评结果。

(七)辅导员职称工作推荐委员会

主  任: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学生工作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主要职责:制订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量化考核;公示推荐结果;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推荐结果。

(八)成立投诉受理委员会

主  任: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

成  员:工会、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投诉办公室设在工会。

主要职责:受理参评人员本人的投诉;受理他人对参评人员的投诉;

工作要求:认真严肃对待每一份投诉,做到有受理、有调查、有回复;对举报内容不详实、线索不明晰,或只对评审结果表示质疑,没有确切证据的,不予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由学校学术委员会专门机构受理。

三、评委库、评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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