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下述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参评论文。
①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②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③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④新闻报道、译文、译著、文摘、文献综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历、病案、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等。
⑤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以及只用于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
2、材料填写要求
①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应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
②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③审查核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④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送审单位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门或送审单位印章。
⑤任现职以来在多个单位工作的,涉及在前单位任职期间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前单位公章并签名。
⑥职称评审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⑦送审材料由本人或送审单位自留底稿。
3、材料装订要求
①除不须装订的材料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打印 “×××同志申报参评×××职务评审材料” 封面及目录,并按上述规定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②为方便专家审阅,评审材料按“师德师风、学识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含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分别归类装订成一册,并用各类材料目录间隔开。
③不属装订的材料按分类分别放入相应送审材料袋内。
4、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①评审材料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员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申报参评何系列、何职务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列出评审材料目录。
②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及所在(送审)单位。
③评审材料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为防止材料袋在转移中破损,不可使用塑料袋和档案盒作为材料袋。
④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