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自查自纠报告,实事求是填写《教育收费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2),各市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汇总后,于5月31日前,统一报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各省属高校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31日前直接报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

(三)检查督导(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将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省属高校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领域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实地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各地各高校深入开展重点问题整治,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瞒报漏报的,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将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将严肃追责问责。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部署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加强关键时间节点、薄弱环节和民办学校的收费检查。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投诉举报、自查自纠和第三方审计检查情况,抽取部分省属学校开展重点检查。

(四)总结整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1. 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

2. 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及时收集整理各地各校好的做法和经验,以专项整治专刊等方式推介;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并督导各地各校各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全面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3. 各市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属高校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23年12月8日前报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省纪委和相关部门呈报规范全省教育收费的工作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教育乱收费问题破坏教育公平、侵害群众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各地各校要扛起政治责任,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开展问题排查,突出靶向治疗,做到抓常抓长、标本兼治,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省教育厅作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省委教育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夏智伦为召集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玉清为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成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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