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技术工作总结。

6、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二维码有效期设定为6个月以上)

7、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A3纸打印,一份盖章,并提交花名册EXCEL格式电子版)

8、原件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初级资格证书、奖励证书、教育培训证书、论文、聘书(或聘用合同)等原件。

9、一寸免冠照一张。

(三)高级职称(见附件2)

六、材料整理要求

1.所有评审材料均使用A4规格装订成册,有2页及以上表格资料的,须双面打印。资料有多页的,须进行胶装,不得使用订书针或文件夹装订。

2.中级、高级评审材料限1袋,正高级评审材料限2袋(有2袋材料的请在材料袋醒目位置分别标注2-1,2-2),超过规定袋数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原件资料用小袋子装好一起放入材料袋。

材料袋要求统一使用牛皮纸材料袋(最好是加厚型),不得使用塑料袋或文件盒。材料袋封面和底部须清楚填写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申报参评专业、职称名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3.职称评审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相应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高级职称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单位意见"签名、盖章;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签名、盖章。

复印材料须逐页由所在(送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人须逐页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门(或单位)印章。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责任追究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要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若违反相关纪律,分类责任追究如下:

(一)申报人责任追究。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二)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评委责任追究。凡违反评审纪律,故意泄露专家身份,或利用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需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并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并按新系列申报条件申报职称,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资历连续计算。任职年限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2.符合初级或中级职称初次认定条件,且档案托管在衡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认定,具体请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参评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所属为县、市、南岳区的需由当地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并盖章。

4.文件表格下载。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职称评审表格、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等,均可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查阅下载。

5.为维持报名秩序,同一单位有3个以上人员报名的,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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