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师或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撰写人或作者发表至少2篇专业性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或参与编制完成至少1项行业标准或团体、地方标准;或参与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失传传统技艺至少1项。
  
  2、被省级专业艺术馆收藏的作品不少于1件。
  
  3、作品获得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省级工艺美术类评比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二、高级工艺美术师
  
  (一)系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二)长期从事工艺美术发掘、传承、保护、管理、研究、创新、发展、人才培养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相关重大项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工艺美术骨干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艺美术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四)申报人取得工艺美术师或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中至少1件被用于重要国事活动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被国家级或省部级专业艺术馆收藏的作品不少于1件。
  
  2、作为第一撰写人或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出版的书籍上发表至少2篇专业性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其中至少1篇论文或报告达到专业领域国内先进水平。
  
  3、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至少1项行业技术标准或至少2项团体或地方标准。参与组织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失传传统技艺至少1项。
  
  4、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作品获得中央国家机关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中工艺美术类全国一等奖1项;或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省级工艺美术类评比一等奖2项。
  
  5、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获得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三、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一)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二)长期从事工艺美术发掘、传承、保护、管理、研究、创新、发展、人才培养等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相关重大项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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