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4 年起,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 业)职称。2.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  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 号)《湖南省  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0 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 67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3.事业单位(在编)应在核定的职称年度评审职数范围内申 报参评。4.继续教育、外语、计算机数字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中级工 程系列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可在年度评审量化评审环节,赋予 一定的评价权重或作为加分项。5.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重要内容,申报 人员均应提供规定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累计所需资历 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在量化评审环节作为 现实表现或工作业绩,赋予评价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 “一票否决” 的评议内容。6. 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 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 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 号)相关规定。
  
  1.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
  
  (1)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市厅级技能大师等荣誉,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2.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论文、著作在公开出版的期 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及以上(排名前三)。
  
  3. 同时具备 1.2 条件才符合破格。
  
  5
  
  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干部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申报
  
  1. 自 2024 年起,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 业)职称。2.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  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 号)《湖南省  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0 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 67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3.事业单位(在编)应在核定的职称年度评审职数范围内申 报参评。4.继续教育、外语、计算机数字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中级工 程系列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可在年度评审量化评审环节,赋予 一定的评价权重或作为加分项。5.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重要内容,申报 人员均应提供规定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累计所需资历 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在量化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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