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市科学传播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六)评审及结果公示。申报人员情况公示后,向市职改办 申请开评,组织市科学传播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予以综合评议,根据核定的评审通过率和评审职数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拟通过人选赞成票须达到出席评审表决会议评委数 2/3(含)以上。评审结束后,最后做出结论并请每位评委签名。评审拟通过人员相关信息在市科协门户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市科学传播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申报备案。经评审公示后,将相关结果报市人社局备 案。 (八)确认发文、发证。根据市人社局备案批复,制发确认文件,申报人员可在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和智慧人社 APP上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 九、工作要求 (一)积极发动。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园区科协、企业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社科类社会组织、高校社科联、社科普及基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要积极宣传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动员科学传播专业人员积极参评。 (二)表格下载。本通知中涉及的其他职称评审类文件、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等职称申报表格,均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统一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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