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31号)确定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四、资格审查
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审、所在单位资格初审,市州报考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前资格复审,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报考人员由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职改办组织考前资格复审。
报考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报考资料和信息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外,一律取消其取得的相应资格,依据该资格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并取消,同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使用统一制发的《考试登记表》(含告知承诺事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职改办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审
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人员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注册后,打印《考试登记表》,在“报考人员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
(二)所在单位初审
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报考人员《考试登记表》信息一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在《考试登记表》中签字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和参考,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同时,汇总本单位初审合格人员信息,分报考等级填写考试报考人员名册(见附件4-1、附件4-2)并签名盖章。
所在单位须对照报考人员档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严格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
(三)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结束后,各资格复审单位及时在报名系统内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于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考试费用由个人通过非税系统网上缴费,2024年11月20日前未缴视同放弃报考,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含已缴费人员被举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形)。
2.各单位在资格复审前需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报名情况异常时(如本地区或某单位报名人数异常增加、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