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的具体办法分别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4号)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纸介质档案建档工作方案》(湘教考普字〔2022〕5号)相关要求执行。考生档案中的优惠材料按2024年的相关政策要求整理。
优惠资格审核和优惠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5月底以前完成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简称“中学”)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考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信息采集部门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或相应信息数据库的内容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格式建立我省考生电子档案库。切实加强考生电子档案管理,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在录取中,凡是无档案或档案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不能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有关责任人(或单位)承担。
六、招生章程
10.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补充说明,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学费,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按教育部要求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厅对省属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