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水平(识)
  
  (1)申报人任现职来专业学术领域里新知识、新技术学习情况;目前专业和综合技术知识情况。
  
  (2)申报人取得的技术专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能力认定资格情况及任职或执业情况。
  
  (3)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申报人任现职来专业技术论文发表情况以及主要内容摘要。
  
  (5)申报人接受聘任担任专业技术社会职务情况、参加专业技术社会工作情况。
  
  (6)申报人目前专业学识及相关专业技术学识水平的自我评价。
  
  4.业务能力(能)
  
  (1)申报人任现职来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情况。
  
  (2)申报人担任技术管理岗位职务、行政管理岗位职务情况。
  
  (3)申报人任现职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效果情况。
  
  (4)申报人任现职来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及验收鉴定情况。
  
  (5)申报人任现职来推广应用本专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情况。
  
  (6)申报人任现职来获奖情况。
  
  (7)申报人目前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的自我评价。
  
  5.工作业绩(绩)
  
  申报人任现职来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汇总情况。
  
  四、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内容及有关事项
  
  (一)线下申报
  
  1.参评人员申报参加职称评审,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评审表中做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并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签字,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工作单位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对职称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后,须在对应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我中心将不予受理。
  
  2.评审材料原则上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交,确需委托他人申报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申报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评委会组建单位需对申报人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进行复核。为确认劳动关系,原则上要求申报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职称申报单位一致(劳务派遣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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