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三)助理工程师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

  (四)技术员

  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代表性成果要求

  担任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本专业技术实践活动中主持完成的论文著作、标准开发、成果转化、发明专利、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智库成果等专业技术成果一项以上。

  第十一条 工作能力与业绩要求

  一、高级工程师

  (一)测绘专业

  担任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后,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1项大型(2项中型)或技术负责完成2项大型(4项中型)测绘项目的全面技术管理,并承担项目技术方案、工作细则、技术报告等技术管理工作。

  2.主持完成1项大型(2项中型)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大型(4项中型)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地图编制等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方面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3.参与1项国家级标准制定,或主持完成1项市厅(局)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或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并颁布实施。

  4.主持完成1项或参与完成2项市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子课题。

  5.主持完成1项或参与完成2项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地图编制等市厅(局)级以上重大政策调研论证。

  6.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3项实用新型专利,或作为第一著作权人获得2项软件著作权。

  7.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三等奖以上(一等奖以上不限排名、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或省级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3)以上奖励,或省级协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前3)以上奖励,或在省部级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

  8.长期在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本地区经济发展,个人获得市厅(局)级以上表彰和荣誉的。

  (二)土地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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