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或无资质单位报名人数异常等),应组织核查,防止非法中介机构扰乱考试秩序。资格复审时必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单位、专业、学历、资历、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审中发现有异地报考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单位注册所在地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职改办在《考试登记表》中“资格复审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考。
五、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30日9:00—12:00,《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上述2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安排休息;14:30—17:00,《专业实务》。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合格确认及证书颁发
(一)所有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考试合格。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划定,省自然资源厅予以网上发布,不再另行发文。
(二)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本市州合格人员名单。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本市州合格考生《考试登记表》,送省自然资源厅在“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栏内签名盖章,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领取《考试登记表》,该表存入个人档案。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职改办发布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合格人员名单。
(三)对考试合格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和“智慧人社”APP 上均可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
七、考试组织
考试统一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考点设在长沙市。
八、相关责任追究
(一)报考人员的责任追究。强化信用约束,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政策,承诺所填各项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报考条件。
1.凡提交虚假材料参加考试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理。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2.报考人员相关行为如伪造证件、印章、居民身份证或者作弊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的审核把关,所在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资格审查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出具虚假材料、协助弄虚作假等)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资格审查工作,按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培训中介机构责任追究。各地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联合政法机关及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加大对作弊特别是团伙作弊行为的打击,对不法培训中介机构进行严厉打击,对组织者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
国土空间规划专业联系人:杨老师,0731-85360060;凌老师,18874165859。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专业联系人:甘老师,0731-89991310;李老师,17773199348。
报名系统技术联系人:易老师,0731-899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