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班毕业,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上任教1年;或者具备硕士学位;
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5.生产实习课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级)
教学教研要求:①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本专业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教学方法,能够将弘扬工匠精神贯穿教学全过程,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比较好。②担任班主任1年以上。③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教学改革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④了解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能够胜任本专业实习课和工艺课的教学工作,并结合技能比武、技能竞赛等指导学生提高操作技能水平。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
业绩成果要求:应至少具备下列2项条件:①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②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③参加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较好成绩;或者指导学生在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④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1期以上。⑤在培养指导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学历、技能等级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上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四、申报要求
1.事业单位中级职称申报
①2022年度事业单位的技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继续与岗位设置相结合,已完成岗位设置的单位方可开展技校教师系列系列职称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各事业单位须根据市职改办核准的职数组织申报。
②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且已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凡通过本人所在单位之外的渠道进行职称申报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③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已进行人事代理的,由为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政府其他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