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件,不超过3篇。

(3)所有论文必须是担任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发表的申报参评专业的论文。其中,外语论文必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和该论文公开发表的佐证材料,否则不作为参评有效论文,同时面试答辩不予出题。

(四)业绩成果材料

1.申报参评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可参考湘职改办〔2018〕25号文件等要求提供业绩成果材料。

2.业绩成果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能有效证明业绩成果取得的时间、承担的角色和产生的效益、效果。其中项目成果需提供证明本人任职(角色)及获得认可的相关材料,获奖情况需提供标注本人姓名的相关获奖证书材料,科研课题需提供立项证明材料、结题证明材料及标注本人名字的相关人员名单。无证明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评审时不予认可。

3.所有业绩成果材料及佐证材料复印件需所在(送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特别提示:参评人员根据通知要求提供与申报专业丰富、详实的业绩成果材料;缺失业绩成果材料支撑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五)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等要求(作为加分项)

外语、计算机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可在年度评审量化评审环节,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或作为加分项,用人单位聘任时,可根据岗位特点再作具体规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技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要求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1.外语加分要求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省线合格标准;

(2)参加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3)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

2.计算机加分要求

(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高级3个模块合格,中级2个模块合格;

(2)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计算机水平。

3.继续教育加分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高级职称评审时需要近5年(2019-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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