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书号的本专业领域司法鉴定学术专(译)著(每部字数在2万字以上);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或者调研报告;
——在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司法鉴定协会组织的相关理论研讨会上获奖,或者学术会议交流1篇以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或者案例;
——至少2个司法鉴定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4)取得中级司法鉴定人、主检法医师职称以来,办理过2件以上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5)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15年以上、累计完成司法鉴定案件超过1000例;
(6)专业水平高,被纳入厅(局)级单位设立的司法鉴定专家库。
(四)正高级职称要求
1.专业理论知识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专业领域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司法鉴定业务知识,掌握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知识,具有引领本专业领域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2)能正确运用本专业领域理论处理重大、疑难、复杂司法鉴定事项;
(3)具有组织本专业司法鉴定业务领域重大专题研究、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的能力。
2.工作能力与经历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全面指导司法鉴定人学习工作的能力;
(2)具有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的能力和经历。
3.工作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4条以上:
(1)取得副高级司法鉴定人、副主任法医师职称以来,平均每年参与司法鉴定100例以上,或者近5年年检案量达到全省同类型案件人均检案量以上;
(2)司法鉴定工作业绩突出,获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3)取得副高级司法鉴定人、副主任法医师职称以来,完成以下材料之一:
——正式出版2部以上有ISBN书号的本专业领域司法鉴定学术专(译)著(每部字数在2万字以上);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或者调研报告;
——在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司法鉴定协会组织的相关理论研讨会上获奖,或者学术会议交流2篇以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或者案例;
——在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司法鉴定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中担任主讲的培训讲义2篇以上(每篇字数在5000字以上);
——至少3个司法鉴定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4)取得副高级司法鉴定人、副主任法医师职称以来,办理过5件以上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5)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20年以上、累计完成司法鉴定案件超过1500例;
(6)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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