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可先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政府其他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申报时须提供由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2.事业单位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申报

事业单位初级职称申报原则上参照中级职称要求,需要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申报资料中各单位需提交《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手册》。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准备及顺序

1.《  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不装订(附件1),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单位统一装袋提交;

    2.职称申报材料封面;

    3.资格审查材料目录(附件2);

    4.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部队学历附上转业审批表,党校学历附上党校网站查询截图);

    5.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6.任现职的聘任书复印件(连续4年);

7.聘用合同复印件;

    8.四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附件3);

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附件4);

10.《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附件5);

11.本人撰写的、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工作述职报告;

12.任现职以来业绩、奖励(荣誉)证书等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的专著、论文复印件;

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

15.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复印件;

16.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附件7);

17.其他材料。

(二)公示要求
1.申报公示。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必须在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
2.结果公示。经技校技师系列职改办评审后,对拟取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湘潭市人社局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下发任职文件予以确认;对公示有异议人员,将按程序调查核实。
(三)填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凡签名处必须本人规范手写签名,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为10月30日(含)。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呈报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单位、姓名及申报何职称、申报何系列、申报何分支专业,注意申报系列和分支专业必须在申报专业范围之内。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市技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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