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均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 主持撰写或作为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SCI、EI、CSCD(核心库)、ISTP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在正式专业国内外高水平学术论坛(会议)发表主题报告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SCI、EI、CSCD(核心库)、ISTP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论文1篇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技术研究报告(或新产品的研究报告,结论性、阶段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

3.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海外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植物新品种、良种选育、国家新药等认定或证书1项以上,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或科研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转化后创造的收益5年累计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成果初次转化5件以上且累计交易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提供与成果拥有者直接相关的成果权属证明、技术合同、发票及入账银行回单原件、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转化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4. 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在战略性新兴领域内取得前瞻性的原创成果、或解决重点优势领域关键性技术难题、或攻克制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瓶颈,负责开发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全省范围内得以推广应用,主持承担横向课题经费5年累计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研制的新产品进入规模化生产阶段(需提供与本人直接相关的证明),或拥有的科研成果催生湖南新兴产业或业态,带动相关产业链实现发展,年增加收入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单位财务证明为准);

5. 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或作为主要贡献者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1项以上;或作为重大贡献者获得社会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2项以上;

6.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撰写1项以上国家标准,或作为第一编制人完成1项以上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的制(修)定工作,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

(三)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型人才

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以上:

1. 主持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项目均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 主持撰写或作为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SCI、EI、CSCD(核心库)、ISTP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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