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职改办将不予接收。

3.申报材料按顺序(第1项除外)要求胶装成册。为确保申报推荐材料完整规范有序,所有评审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未按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请各地、各部门在职称申报、推荐过程中严格把关。

4.参评人员花名册由单位统一按申报的职称种类(助理讲师师或讲师)分类汇总后,严格按样表格式填报。单位性质填写为事业单位或企业,现专技资格中的分支专业必须与本人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保持一致。拟申报专技资格中的分支专业必须在申报专业范围之内。切不可自行填报未纳入申报专业范围之内的所学专业或从事的岗位。内容必须填写规范、准确,与呈报材料内容一致。

六、其他相关事项

1.所有参评人员填报的表格、材料请在湘潭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力资源服务——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 “ 湖 南 职 称 表 格 ( 2022 版 )” 下 载 。

2.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的标准执行。中级评审费200元/人、初级评审费100元/人。

七、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均为材料报送日,即2022年11月18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2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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