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检查,及时排查存在违纪违规的漏洞和安全风险,提醒学校相关部门加强整改,加强过程预警。要妥善做好涉高职单招的信访工作,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认真组织调查核实。
  
  (五)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单招考试期间及考试前后,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巡视督查,并组织专家组赴有关高职院校开展专项督查,对各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落实情况、全省单招考试规定落实情况、单招工作规范管理情况、阳光招生要求落实情况等进行抽查,对于高职院校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政策规定、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录取等违规行为以及与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及个人内外勾结、暗箱操作、“买卖指标”、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等进行重点督查。
  
  (六)从严查处违规行为。根据国家规定,高职单招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进行查处。对出现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违规违纪学校警告或通报批评、取消单招资格、扣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并在省级年度项目评审、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将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置。对于违纪违规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适用于2024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请各市州教育(体)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学校,并按要求做好宣传解读、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联系人:省教育厅学生处 陈衡、聂亮,0731-84715492;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甘敏,0731-89920620;
  
  省教育考试院 李鸿,0731-880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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