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份(由单位打印并加盖公章)(附件6),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8.《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
  
  9.任现职称以来的论文代表作1篇。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提供报刊杂志原件、文章复印件、查重报告各1份;政研课题提供课题成果文章、结项通知(证书)复印件各1份;优秀政研成果提供政研文章、奖励通报(证书)复印件各1份;网上发表的文章提供纸质文稿、网站全文截屏打印稿各1份。上述各项材料(除报刊原件外)加封面“xx同志论文代表作”装订成册;
  
  10.任现职称以来公开发表的其他论文(不含代表作)原件1份;
  
  11.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所有实践创新和政研成果(含代表作)汇编,每人呈报的实践创新案例或政研成果最多不超过5篇(项)。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文章提供文章复印件、查重报告各1份;政研课题提供课题成果文章、结项通知(证书)复印件各1份;优秀政研成果提供政研文章、奖励通报(证书)复印件各1份;网上发表的文章提供纸质文稿、网站全文截屏打印稿各1份。上述所有材料加封面“xx同志实践创新和政研成果汇编”、成果目录,装订成册;
  
  12.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综合材料,一式5份(附件7)。
  
  (以上7—12项材料不装订一起)
  
  六、申报助理政工师材料要求
  
  申报助理政工师需提交的资料参照政工师的要求。
  
  1.必报资料。上报时必须提交本文件中第五点(一)1、2、6、7项和(二)1、2、3、4、7、8、12项。
  
  2.选报资料。其他(二)5、6、9、10、11等项有符合条件的可以报送。
  
  3.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交本单位政工专业初级空余岗位认定审核表(仅事业单位申报初级人员提供)。
  
  七、填报整理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凡是涂改、遮盖等一律作无效处理。凡签名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按要求留手印。申报人填报工作单位一栏时应明确到设岗单位。
  
  2.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背面粘贴《湘潭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附件8),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醒目写上申报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具体名称。
  
  3.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评审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和查重报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未按要求填报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4.本通知及附件均可从网易邮箱(xtswxcbxck@163.com  密码:xck58583209)文件中心下载“政工职评附件(2022)”,或在湘潭在线新闻网-公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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