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项目相关的实验方案设计及论证工作,解决了关键实验技术问题,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 负责大中型实验室的组建与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经主管部门鉴定或专家评议居同类实验室国内领先水平;

4. 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作为重大贡献者获得社会科技奖励一等奖2项以上或二等奖3项以上;

5. 主持起草或制(修)订省(部)级以上与实验技术相关的标准、规范或法规1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6. 负责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且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实验技术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海外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或获国家新药证书或新产品证书(均为排名第1)1项以上,其成果转化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转化后创造的收益5年累计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单位财务证明为准)。

第十一条 高级实验师基本评价标准

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实验技术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熟练掌握实验技术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组织、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及解决关键实验技术经历,能指导中级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中的2条以上:

1. 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实验技术相关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或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实验技术专业期刊论文2篇以上;

2. 主持省(部)级实验技术相关的研究项目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独立承担了项目相关的实验方案设计及论证工作,解决了关键实验技术问题,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 负责大中型实验室的组建与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经主管部门鉴定或专家评议居同类实验室省内领先水平;

4. 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或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1项以上;或作为重大贡献者获得社会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2项以上;

5. 负责引进国外先进的精密仪器设备或实验技术,在全省范围内应用和推广,并取得良好效果(需提供实例方案);

6. 负责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或作为发明人之一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海外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 助理研究员基本评价标准

基本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具备独立开展专业技术及研究实践工作的能力,能指导初级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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